2014年11月12日,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财务公司”)正式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批复,“批准山钢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核定山钢财务公司人民币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均为16亿元人民币。”
山钢财务公司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为集团资金运作提供更加便捷、实用、高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