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批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这标志着鲁商财务公司可以在银行间货币市场从事短期的资金融通活动。
该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鲁商财务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水平和资产盈利能力。下一步,鲁商财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同业拆借市场的要求,按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为集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