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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询证函业务的相关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15浏览量:3422 【字号:

各成员单位、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询证函业务,提升询证函业务的办理效率,我司现将询证函受理的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询证函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8C  资金结算部,邮编100010

联系电话:010-84197400

二、询证函要求

1、询证函应当由被审计成员单位在预留签章处加盖在我司留存的预留印鉴,并加盖骑缝章,须与预留印鉴一致。

2、注册会计师应对询证函中列示信息及附表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应留白,否则询证函被退回。

3、如果被审计成员单位与我司之间没有相关交易或余额,但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就此获得我司确认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每个对应栏目内填写“无”。

三、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

为服务成员单位,目前成员企业在我司办理询证函业务,手续费全部减免。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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